证券代码:
600487 股票简称:
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82号
江苏亨通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股票。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118,506,522股,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
溢价发行,
发行价为每股25.8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12,999,989.7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7年7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0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载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资金
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 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
1 90,174.20 77,187.60
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 海缆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 设施生产及智能充电
电缆有限公司
运营项目
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1 46,646.60 39,095.30
设施生产 电缆有限公司
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 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
2.2 17,939.10 17,249.10
期) 电缆有限公司
智慧社区(一期)―― 母公司江苏亨通光电
3 49,817.80 42,354.00
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优网科技的全
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
4 38,661.10 35,414.00 资子公司北京优网助
业应用服务项目
帮科技有限公司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合计 333,238.80 301,3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策程序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
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 投资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 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 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公司将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只要符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亨通光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