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29:人民同泰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7-08-10 19:28:37
发布机构:人民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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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哈药集团
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
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子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 本次对外投资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联交易认定
鉴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为哈药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哈药集团未
发生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哈药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4.82%的股份;
哈药集团为哈药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哈药股份46.17%的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76号
注册资本:579,888,597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以自有资产对医疗行业进行投资及投资管理;医疗、医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接受委托从事委托方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810,079,828.61元,负债总额为3,162,303,327.40元,所有者权
益为 1,647,776,501.2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4,509,926.33元。
2、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宝安路南、西安大街西
法定代表人:张利君
注册资本:370,000万元
经营范围:(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2)根据合资公司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一致决议并受其书面委托: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与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相关的研究、开发和培训活动,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向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6)承接其股东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7)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哈药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7,431,461,937.79 元,负债总额为 7,188,372,166.05 元,所有者
权益为 10,243,089,771.7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8,467,807.78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药集团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西安大街西
法定代表人:于印忠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出资方式: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0 万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50万元。
出资期限:公司出资实行认缴制,随公司经营的需要逐步增加,直至双方完全缴纳本协议所规定的出资总额。
经营范围:药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经销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
目前,公司已取得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并将逐步完善市场布局。目前该子公司正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哈药集团人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各出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