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70 证券简称:
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197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二级子公司苏州安控创领九鼎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交易概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与拉萨创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自然人王帅、自然人王妍霏、嘉兴至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至简”)签订了《苏州安控创领九鼎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苏州安控创领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控领创”或“有限合伙企业”)。浙江安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23.10%。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规划,为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经与安控领创等合作方协商,拟清算并注销安控领创。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二级子公司苏州安控创领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安控创领的股东之一嘉兴至简系公司现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投资设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卫红先生、张磊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拉萨创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蔡蕾
(4)注册资本:叁佰万圆整
(5)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6)营业期限:2015年07月16日至2045年07月15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8)九鼎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嘉兴至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主要经营场所:嘉兴市广益路与庆丰路交叉口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0
室-98
(3)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志飞
(4)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2日
(5)合伙期限:201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1日止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7)嘉兴至简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卫红先生、张磊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卢铭先生、李春福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即为嘉兴至简有限合伙人。
(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兴至简未开展业务。
3、王帅,男,中国籍,身份证号码:23040219770705XXXX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
王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王妍霏,女,中国籍,身份证号码:23040319880408XXXX
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
王妍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清算注销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安控创领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国际商务广场1幢1107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创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 5、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8日
6、合伙期限:2016年01月08日至2020年12月15日
7、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1 拉萨创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0 1.00%
2 嘉兴至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66.00%
3 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00 23.10%
4 王帅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60%
5 王妍霏 有限合伙人 500.00 3.30%
合计 15,150.00 100.00%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控创领未开展业务。
四、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安控创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清算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安控创领、嘉兴至简等关联方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