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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7:中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8-11 17:44:05 发布机构:中储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7-05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1、在“第一章 总则”原第二条后,增加如下条款: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在“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中原第一百二十五条后,增加如下条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3、在“第五章 董事会”后,增加“第六章 党委”,并增加如下两个条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 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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