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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8-13 19:19:15 发布机构:浩宁达 我要纠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已于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6日、2017年 8月 2 日以及 2017年 8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069、2017-081)、《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0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2017-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国内一家着名的国际时尚品牌特许零售商,主要经销国际高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端品牌,品牌销售网点遍布国内10多个一、二线城市的高档商场或大型购物广 场高档时装区,产品包括一系列国际品牌服装,鞋类,珠宝,手袋及配饰。 (二)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方式拟采用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标的控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仅签署了意向性文件,但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式协议。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因此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标的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论证分析。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磋商、会同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等。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标的资产的尽调和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中介机构需要一定时间对标的公司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此外,公司与交易对手就本次交易的细节仍需进行更深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入的磋商。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自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争取于2017年 9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复牌,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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