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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14 19:47:58 发布机构:阳光电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 300274 证券简称: 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 2017-06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 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 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 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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