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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农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8-22 18:07:56 发布机构:吉峰农机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7-064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农机”)因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峰农机;证券代码:300022)已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03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7日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并 于2017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5日、 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日、2017 年8月11日、2017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37、2017-038、2017-044、2017-046、2017-047、2017-049、2017-053、2017-056、2017-061、2017-062)。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2017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7-050)。 于2017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0)。 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8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 案)。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 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3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无锡中惠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惠科技”)及马鞍山锐生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生工贸”,合称“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中惠科技 公司名称 无锡市中惠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树生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6年5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788370735T 主要办公地点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蓉东村) 传动胶带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塑料制品、汽车橡胶带、农机配件、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 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锐生工贸 公司名称 马鞍山锐生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邦柱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7568234455 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金家庄工业园 橡塑制品生产(项目建成试运行三个月内,申请区环保局验收)、销售,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农机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拟购买中惠科技、锐生工贸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交易具体情况 1、具体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2、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新明、王红艳夫妇。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沟通,并签署了意向协议书,但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在就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 4、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论证,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其他有权部门审批。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停牌期间的主要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进行了积极沟通、交流和谈判,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设计、沟通、咨询和论证。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尚需一定的时间,交易方案的细节有待进一步沟通和协商,相关内容还尚待确定。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已于2017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1)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研究与论证;(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4)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必要风险提示 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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