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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7-08-23 19:54:54 发布机构:炬华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040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高投资”)拟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7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学习研究后,正高投资现对其股份减持计划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正高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0%,以上股份 已于2017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为正高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为炬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关系如下图: 62% 炬华集团 正高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 35% 丁敏华 (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正高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承诺情况 正高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股东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 的股东丁敏华、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洪军、余钦、郭援越、杨光、刘峥嵘承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正高投资经营需要 3、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1.25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5%。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6、减持期间:自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正高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期间,正高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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