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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9-01 16:49:55 发布机构:九阳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4.83元/股调整为14.13元/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609.35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767,755,000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72,000股,即767,583,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7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因此,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8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13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14.1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 =14.83元/股-0.70元/股 =14.1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609.35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51,000万元14.13元/股 =3,609.35万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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