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
000063/763 证券简称(A/H):
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76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已经本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简称“
A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公司修改A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并能够明确用于补
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其它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含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
2、对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简称“
H股报表”)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公司修改H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并能够明确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从综合收益表“其他收入及收益”项目调整为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其它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含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列报方式不变,仍计入“其他收入及收益”项目。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A股报表和H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净资产
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