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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8-24 20:22:10 发布机构:海南瑞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14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2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7年度将与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首邑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共计18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020万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一、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增加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原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兴实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现受开发商开发进度的影响,公司与广兴实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已超出上述披露的预计范围。 公司拟新增与广兴实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即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广兴实业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除2017年2月已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2017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外,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新增与关联方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其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万元。 2、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张海林、陈健富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增加后,公司与广兴实业、大兴集团的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 增加后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7年上半年 本次增加预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7年度 类别 定价原则 度实际发生 计金额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工 日常经营 程、设计、园林养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广兴实业 市场定价 2,599.69 相关 护、弱电智能化工 2,000 3,000 5,000 程服务 日常经营 向关联人提供弱电 大兴集团 市场定价 0 37.02 不超过80 不超过80 相关 智能化工程服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注册资本:3921.569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6日;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崖州路36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9,962.65万元、净资产-8,384.16 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24.84万元、净利润-5,478.38万元。截至2017 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1,455.94万元、净资产-4,067.93万元,2017年上 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8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亚广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企业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 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18日; 住所:三亚河东区临春河路7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4,269.83万元、净资产111,126.75 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13.20万元、净利润4,763.19万元。截至2017 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41,442.26万元、净资产116,516.69万元,2017年 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3.83万元、净利润12,896.17万元(包含20,120.85万 元投资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广兴实业提供工程、设计、园林养护、弱电智能化工程服务,其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向大兴集团提供弱电智能化工程服务,其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及结算方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与广兴实业签订相应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弱电智能化工程服务合同》。 (2)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与大兴集团签订相应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服务合同》。 上述交易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广兴实业、大兴集团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增加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调整,是合理必要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我们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201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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