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5 01:22:13
发布机构:金贵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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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7-06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
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2017年8月24日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9,86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4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857,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4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6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9%。
(5)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情况 股东有效表
决票合计数 表决结果
(股)
得票数占出席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议股东所持有效
1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 / /
的议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1.01 曹永贵 209,861,381 100.0002% 209,860,880 当选
1.02 曹永德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1.03 张平西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出席会议的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情况 股东有效表
决票合计数 表决结果
(股)
1.04 陈占齐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1.05许军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1.06 刘承锰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得票数占出席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议股东所持有效
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得票数 / /
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
的比例(%)
2.01 赵德军 209,859,581 99.9994% 209,860,880 当选
2.02 喻宇汉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2.03 曾德明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得票数占出席会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议股东所持有效
3 得票数 / /
监事的议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3.01 冯元发 209,857,781 99.9985% 209,860,880 当选
3.02 马水荣 209,858,981 99.9991% 209,860,880 当选
2、非累计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为全资子
4 公司提供担保的 209,860,280 99.9997% 600 0.0003% 0 0.0000% 通过
议案》
(二)持有公司总股数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票合计数(股)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来自中小股东得票数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
的议案》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1 曹永贵 367,301 100.1366% 366,800
1.02 曹永德 363,701 99.1551% 366,800
1.03 张平西 363,701 99.1551% 366,800
1.04 陈占齐 363,701 99.1551% 366,800
1.05许军 363,701 99.1551% 366,800
1.06 刘承锰 363,701 99.1551% 366,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股
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来自中小股东得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
议案》 份总数的比例(%)
2.01 赵德军 365,501 99.6459% 366,800
2.02 喻宇汉 363,701 99.1551% 366,800
2.03 曾德明 363,701 99.1551% 366,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股
3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来自中小股东得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
监事的议案》 份总数的比例(%)
3.01 冯元发 363,701 99.1551% 366,800
3.02 马水荣 364,901 99.4823% 366,800
2、非累积投票议案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为全资子
4 公司提供担保的 366,800 366,200 99.8364% 600 0.1636 0 0.0000%
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中明、李杏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