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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缘花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25 17:27:30 发布机构:嘉缘花木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181证券简称:嘉缘花木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 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执行。其他 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自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 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 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公司2016年度调增“税金 及附加”本年金额174,323.42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174,323.42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 不涉及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利润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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