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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5 17:47:03 发布机构:青松股份 我要纠错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8月17日 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3人,实到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德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7 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合理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6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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