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沪市A股 > 正文

600581:八一钢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25 18:13:58 发布机构:八一钢铁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7-05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8月25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66万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