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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17-08-30 16:20:23 发布机构:奥迪威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和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修订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 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28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8月28 日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些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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