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
氯碱化工 氯碱
B股 编号:临2017-019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17]7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16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2247.43万元,并计入当期损
益,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你公司未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3月30日才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进
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
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