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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9:智慧能源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08-31 19:52:06 发布机构:智慧能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7-09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胜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及的金额:人民币7,943.28万元 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由于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公司尚不能判断原告是否提起诉讼,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6>青01民初370号)。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其与公司的增资纠纷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6-164)。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青01民初370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普药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判决情况 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对被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审判决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公司尚不能判断原告是否提起诉讼,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报备文件 《民事判决书》<(2016)青01民初370号>。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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