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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3:申华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辽宁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7-09-01 17:57:40 发布机构:申华控股 我要纠错
- 1 - 证券代码: 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7―46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辽宁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华控股”或“公司”) 于2017年9月1日收 到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 华晨集团” ) 转发的辽宁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 的批复》(辽国资产权【 2017】 171号)。对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原则同意申华控股进行 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交易方式回购上海东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昌汽 投”)所属公司持有的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简称“ 申华晨宝” )100%股权,同 时以减资方式退出持有东昌汽投22.10%股权。 二、 经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我委核准,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本次重组所涉及资产 东昌汽投22.10%股权评估值为46,974.43万元,申华晨宝100%股权评估值为39,324 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资产交易价格为申华晨宝100%股权作价39,300万元, 东昌汽投22.10%股权作价47,324.21万元,差价8,024.21万元由东昌汽投向申华控股 以现价支付。 三、 本次重组完成后,请你公司推动申华控股扩大整体销售规模,提升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依法 依归操作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通过商务部关于 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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