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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11:骆驼股份关于与合作方签属NISSAN电池公司收购以及新能源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9-04 19:46:55 发布机构:骆驼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签属NISSAN电池公司收购以及新能源项目 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协议各方根 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合作事项的实施需以履行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签署确定性协议等为前提,故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意向框架协议,项目最 终实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8日,金沙江资本(GSRCAPITAL)旗下的GSRGOScale Capital Advisors,Ltd(以下简称“GSR CAPITAL Advisors”)已与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issan电池公司出让方股东”)签署 了关于收购 Nissan动力电池公司(以下简称“Nissan电池公司”) 的独家收购协议。 2017年9月1日,公司与GSRCAPITALAdvisors以及湖北长江 金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北金沙江投资”)签署了《关于收购NISSAN电池公司项目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 本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认可GSRCAPITALAdvisors与Nissan电池 公司出让方股东签署的独家收购协议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指定方拟出资认购GSRCAPITALAdvisors设立的Nissan电池公司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不高于 1 亿美元的投资份额以及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其它合作。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在标准有限合伙协议下,公司或公司指定方直接或间接出资不超过1亿美金认购Nissan电池公司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 2、公司拟参与投资3亿人民币到金沙江资本的投资平台,全面开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一代燃料电池,公司享有该投资项目库的优先跟投权。 3、本次并购标的Nissan电池公司将协助公司培养研发、生产团 队,完善公司现有的新能源电池生产线。与此同时,金沙江资本或其指定的相关方投资公司的新能源电池公司,开展区域动力电池工厂和研发中心建设,叠加公司现有的产能,总体规模不小于4.5GWH。 4、如未来并购基金旗下的中国资产拟通过向A股上市公司及行业战略投资者等出售全部或部分项目公司权益实现退出时,公司或公司指定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业务是公司的重点业务板块之一,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若能有效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新能源电池对接 Nissan电池公司的技术,实现在动力锂电池领域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快速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展市场份额;也会增强公司在下一代燃料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达成是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但是,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预计本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合作事项的实施需以履行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签署确定性协议等为前提,故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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