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17
年8月21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
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途径:公司内部网站
(2)公示期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31日
(3)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或子公司为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