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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7 17:53:56 发布机构:润欣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8 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6)(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胜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欣胜投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出具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 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持有公司股份30,2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10.08%)的股东欣胜投资因企业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 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6,000,000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3,00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欣胜投资的减持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万股) (%) 欣胜 大宗交易 2017年9月7日 13.73 600 2 投资 合计 13.73 600 2 欣胜投资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因润欣科技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5股)而获得的转增股份。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6,000,000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3,000,000股。目前,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600万股,减持比例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25 10.08 2,425 8.08 欣胜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 件股份 3,025 10.08 2,425 8.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欣胜投资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一致。 3、欣胜投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欣胜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欣胜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6、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欣胜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欣胜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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