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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0:龙头股份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7-09-08 18:37:55 发布机构:龙头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2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至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9 月 7 日收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的通知:纺织集 团于2017年9月7日收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经研究决定,上海市国资委将所持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4%的股权划转至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有关纺织集团与东方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号)。 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股权划转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分别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34% 76.33%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6.33% 30.08%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接到有关本次股权划转可能改变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业务经营、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通知。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划转事宜,如有进一步的通知及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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