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9-11 12:42:23
发布机构:爱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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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09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航空零部 三轴、五轴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 24,841.68 18,906.3214
件科研、 热表处理和无损检测生产线建设 6,048.47 4,603.3246
生产及检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4,914.66 3,740.4130
测项目
补充运营资金 8,000.00 8,000.0000
合计 43,804.80 35,250.0590
根据《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实际募集资金将按以上排列顺序投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CDA20584号)。截至2017年8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158.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三轴、五轴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 13,181.90
热表处理和无损检测生产线建设 1,976.79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合计 15,158.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三轴、五轴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 13,181.90 13,181.90
热表处理和无损检测生产线建设 1,976.79 1,976.79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合计 15,158.69 15,158.69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58.69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58.69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5,158.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
(1)爱乐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爱乐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爱乐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