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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公司监事减持部分股权预披露的公告  

2017-09-12 18:39:57 发布机构:合纵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部分股权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王维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批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现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8,3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7%)的股东 王维平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额的25%,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20%)。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占公司总股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股股数(股) 本比例 (股) 王维平 监事 4,188,393 1.37% 3,141,2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王维平先生。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0%, 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3、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4、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流通的限制性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维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可能由于王维平先生自身资金安排的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 4、在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王维平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王维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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