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2 22:17:45
发布机构:晶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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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天舒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数
64,195,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46,916,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共17人,代表股份数17,27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92%。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14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95,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10,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薛莲、王禹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