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45 证券简称:
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7-04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
年9月12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4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3名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韩方如、邱锡
柱、杜勇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元达”)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四川省开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集团”)、成都玉湖实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坤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巴中市恩阳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阳开元”)的100%
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13亿元,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汇元达自有资金。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开元集团属于
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汇元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思俭与开元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文承系父子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赵思俭为公司股东新余顺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顺成”)的主要股东,赵文承为公司股东新余文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文皓”)的主要股东,新余顺成、新余文皓及公司控股股东韩汇如同为公司重组项目之业绩承诺一致义务人。本次交易并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不构成
借壳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