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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09-21 18:06:29 发布机构:科陆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证券代码:002121 债券简称:16科陆01 债券代码:118733 16科陆02 债券代码:114045 17科陆01 债券代码:11250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签署时间:2017年9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6年5月19日,发行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证函【2016】375 号《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 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8月4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2 号”文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6科陆01”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科陆01;债券代码:118733。 3、发行总额:人民币18,000万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16年7月1日。 7、付息日: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的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的7月1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7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 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0日出具的鹏元证评函【2016】062号《关于上调“16科陆01”债项信用等级的函》,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决定将“16科陆01”的债项级别由AA+上调为AAA)。 10、担保情况: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交易流通服务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6科陆02”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科陆02;债券代码:114045。 3、发行总额:人民币32,000万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16年11月4日。 7、付息日: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的11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的11月4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11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11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 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10、担保情况: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交易流通服务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7科陆01”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科陆01;债券代码:112507。 3、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起息日为2017年3月22日。 7、付息日: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的3月22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 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交易流通服务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就2017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9,292.33万元,借款 余额约为550,009.9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借款余额约为623,602.07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73,592.17万元,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该 事项已经触发《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11.5条“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 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1、银行贷款 截至2016年末,银行贷款余额为336,437.38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银行贷款余额为372,114.42万元,累计新增35,677.04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业务 规模增长而借款增加所致。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6年末,应付债券余额为97,622.3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应付债券余额为117,555.63万元,累计新增19,933.33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发行 公司债券所致。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截至2016年末,融资租赁借款余额为115,950.23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融资租赁借款余额为103,932.03万元,累计减少12,018.20万元。 (4)其他借款 截至2016年末,其他借款余额为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借 款余额30,000.00万元,累计增加30,000.00万元。其他借款为应收款质押借款。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日,发行人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此外,发行人将根据各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6科陆01”、“16科陆02”、“17科陆01”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长城证券获取了发行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相关借款科目明细,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投资风险提示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赵元 联系电话:0755-23934048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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