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9-25 18:23:48
发布机构:新大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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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7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能光伏”),根据经营业务需求,拟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平安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3年。拟由公司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项目方案介绍
(一)出租人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7
幢-2-2-108)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注册资本:64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承租人情况介绍
承租人名称: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泰山街中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永杰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伏发电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能光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1 资产 188,620,350.24 181,816,946.20
2 负债 158,304,592.83 157,959,446.24
3 所有者权益 30,315,757.41 23,857,499.96
4 营业收入 12,544,871.80 1,713,247.87
5 净利润 6,458,257.45 -111,507.73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物:太阳能电站组件
租赁物名称 数量及数量单位 购买价格
太阳能电站组件 1套 100,000,000.00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太阳能组件
2、融资金额: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年利率:5.3%
5、租赁期限:2.5年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分10期,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赁
期限内每期以双方约定的额度偿还租金,租金在每期末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平安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100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五)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承租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3、保证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范围:本次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及其他应付款项。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收益人造成的损失。
5、担保方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优化通能光伏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固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减少短期债务金额,优化子公司筹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
通过了《关于为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通能光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通能光伏本次交易对方平安租赁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业务运营规范。通能光伏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对通能光伏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通能光伏本次交易对方平安租赁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公司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通能光伏此次融资租赁一方面能够盘活其闲置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能够切实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通能光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往期以及当期的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能光伏向平安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对公司为通能光伏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没有异议。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通能光伏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17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过为其他外部企业提供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656.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3.1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1%。其中:公司为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3,962.57万元,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权提供反担保6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9,694万元。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