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26 17:24:57
发布机构:三钢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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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7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票数量为455,92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3,614,
962股)的33.191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9日(星
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述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54 号”《关
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三钢集团资产包(包括中板、动能、铁路运输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向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化工)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8宗土地使用权,合计向三钢集团和三明化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82,987,912 股,用于支付交易对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927,050股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
公司向三钢集团、三明化工发行的382,987,912股股份,于
201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上述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6月8日)起36个月内
不得交易或转让。
公司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的455,927,050股股份于,2016
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9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
得交易或转让。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计发行 838,914,962 股。截止至本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从534,700,000股变更为1,373,614,962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455,927,050股,为公司向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非公开发行对象承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9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非公开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非公开发行对象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9日(星
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5,92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3.19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非公开发行对象共计7名,证券
账户总数为19户。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需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 冻结
上市流 的股
序 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通股数 份数
号 份持有 证券账户名称 份数(股) 流通股数 占公司 量
人名称 (股) 总股本 (股
的比例 )
(%)
国金证国金证券-中信
1券股份证券-国金拓璞 45,592,705 45,592,705 3.3192 0
有限公价值成长定增集
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
2 银行-鑫龙 178 455,927 455,927 0.0332 0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上海
3东海基 银行-盈科3号 16,261,398 16,261,398 1.1838 0
金管理 -鑫龙 186号资
有限责 产管理计划
任公司东海基金-上海
4 银行-盈科2号 24,589,666 24,589,666 1.7901 0
-鑫龙 185号资
产管理计划
5 东海基金-上海 7,522,796 7,522,796 0.5477 0
银行-渤海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东海基金-上海
6 银行-渤海国际 7,522,796 7,522,796 0.5477 0
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东海基金-上海
7 银行-渤海国际 12,036,474 12,036,474 0.8763 0
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华融证券-工行
8 -华融分级固利 7,598,784 7,598,784 0.5532 0
12号限额特定资
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
9 -华融分级固利 6,990,881 6,990,881 0.5089 0
11号限额特定资
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行
10 -华融分级固利 7,598,784 7,598,784 0.5532 0
15号限额特定资
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华融证券-工商
11券股份银行-华融分级 5,471,125 5,471,125 0.3983 0
有限公 固利41号集合资
司 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商
12 银行-华融分级 5,471,125 5,471,125 0.3983 0
固利42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华融证券-工商
13 银行-华融定增5 11,398,176 11,398,176 0.8298 0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华融证券-工商
14 银行-华融定增6 1,063,830 1,063,830 0.0774 0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
申万菱浦发银行-平安
15信基金 信托-平安财富* 68,389,057 68,389,057 4.9788 0
管理有 丰赢68号集合资
限公司 金信托计划
16 申万菱信基金- 91,185,411 91,185,411 6.6384 0
工商银行-华融
国际信托-华
融・国兵晟乾成长
2号权益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德邦基金-招商
德邦基银行-华润信托
17金管理 -华润信托・瑞华 45,592,705 45,592,705 3.3192 0
有限公定增对冲基金 1
司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福建省
投资开福建省投资开发
18发集团集团有限责任公 45,592,705 45,592,705 3.3192 0
有限责司
任公司
福建省
高速公福建省高速公路
19路养护养护工程有限公 45,592,705 45,592,705 3.3192 0
工程有司
限公司
合计 455,927,050 455,927,050 33.1918 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公开发行对象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化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838,914,962 61.0735 -455,927,050 382,987,912 27.8818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250 0.0005 7,250 0.0005
二、无限售条 534,692,750 38.9260 455,927,050 990,619,800 72.1177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1,373,614,962 100 1,373,614,962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