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78 证券简称:
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7-O84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8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截至2017年7月11日,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股)62,014,763股,募集资金总额798,129,999.8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12.87元。主承销商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099,850.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0,030,149.05元。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62,014,7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719,034,245.59元,差异部分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18,859.54元。2017年7月11日保荐机构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认购资金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号 投资额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号 投资额
1 O2O国际全渠道运营平台 89,465 63,949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87号
1-1 其中:O2O线上运营平台系统 25,850 25,850
1-2 国内线下运营服务中心 46,599 26,541
1-3 国际线下运营服务中心 17,016 11,558
2 差旅管理云平台(第一期) 18,035 15,864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83号
合计 107,500 79,813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拟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内容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腾邦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5年6月经深圳市福田区发展
和改革局备案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87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15]0083号批准立
项,并经2015年06月18日腾邦国际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
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腾邦国际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2017年7月1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0,47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渠道建设与品 运营中心收
资产购置 牌推广 系统开发 购、筹建
1 O2O国际全渠道运营平台 18,513.58 139.38 --- 1,285.50 17,088.70
1-1 其中:O2O线上运营平台系统 1,424.88 139.38 --- 1,285.50 ---
1-2 国内线下运营服务中心 7,082.54 --- --- --- 7,082.54
1-3 国际线下运营服务中心 10,006.16 --- --- --- 10,006.16
2 差旅管理云平台(第一期) 1,965.79 1,075.58 890.21 --- ---
合计 20,479.37 1,214.96 890.21 1,285.50 17,088.70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7月1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479.37万元人民币,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0,479.37万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八、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9月25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322号《关于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腾邦国际编制的截止2017年7月11日《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腾邦国际截止2017年7月1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腾邦国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腾邦国际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2、《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