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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7-09-27 19:07:00 发布机构:常发股份 我要纠错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002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 E8楼1单元21层9号 通讯地址:同上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常发集团将其持有的10,000万股雷科防务(股票代码002413)股份协议转让给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雷科防务 指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常发集团 指 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受让常发集团持有的雷科防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变 动的行为 与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所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E8楼1 单元21层9号 通讯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忻�杰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314334484K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18日至2024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的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许可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安防设备设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贵州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万 37.5% 青岛国投外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万 62.5% 合计 16,000万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忻�杰男 中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 否 忻晨 男 中国 监事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雷科防务未来前景的看好,决定通过协议受让雷科防务的10,000万股股份,合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9.07%。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雷科防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与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2017年9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雷科防务10,000万股股份,合计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9.07%。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受让完成后,常发集团持有雷科防务股份比例下降至17.30%,仍为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9.07%,为雷科防务第二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 目标股份:转让方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向受让方转让10,000 万股股份(占雷科防务总股本的9.07%)及其附属权益;受让方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条款受让上述目标股份。 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转让价款:双方一致同意,综合考虑雷科防务的实际价值,参照雷科防务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目标股份转让价格为12.06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拾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小写:1,206,000,000元)。 支付对价:现金人民币拾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小写:1,206,000,000元)。 付款安排:1、双方同意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亿元整(小写: 200,000,000.00),履约保证金支付到位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的收盘价格12.06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拾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小写:1,206,000,000元)。 3、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全力配合,在两个工作日内双方必须提交有关协议转让、过户的全部必要资料。在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股份协议转让的审批材料。 4、受让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股份转让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 拾贰亿零陆佰万元整(小写:1,206,000,000元)支付到转让方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股份转让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贰亿元(小写: 200,000,000.00)。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的常发集团持有的雷科防务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关于减持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遵守证监会(2017)第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公告。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后,常发集团持有雷科防务股份比例下降至17.30%,仍为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9.07%,为雷科防务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雷科防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忻�杰 2017 年9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雷科防务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 002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00,000,000股 变动比例: 9.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后持有数量:100,000,000股 持股比例: 9.07%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确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 个月内继续增持 在雷科防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雷科防务于2015年10月9日与常发集团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雷科防 否存在未清偿其 务以122,939.01万元的价格向常发集团出售制冷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 对公司的负债,未 债,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价款将分两期支付,常发集团 解除公司为其负 已于2015年12月29日向雷科防务足额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款62,698.90 债提供的担保,或 万元,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将于标的资产股权过户后24个月内支付。截止本 者损害公司利益 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60,240.11万元外,常发 的其他情形 集团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等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忻�杰 2017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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