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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7-09-27 19:41:01 发布机构:恒华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7(101)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中国人寿广场B座7层 二�一七年九月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1,440,823股,将于2017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非交易日顺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年10月10日(即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4.98元/股。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6年8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2、2016年9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3、2016年12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修订内容。 4、2017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调减募 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材料进行了补充更新。 5、2017年9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17年4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5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40,823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截止2017年9月19日,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东方 花旗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30745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全部到位。 2、2017年9月19日,东方花旗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 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7276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有关登记托管手续。 二、 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40,823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2016年9月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5.05元每股。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75,9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192,875.00 元(含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由35.05元/股调整为34.98元/股。 自发行人完成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产生影响的除权除息事项。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88.5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3,130,200.5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869,788.00元。 三、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440,823股,发行对象总数为4名,具体情 况如下: (一)江春华 江春华,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公民身份号码为42061919720308****。自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 事长。 (二)方文 方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公民身份号码为32010619690521****。自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事、 总经理。 (三)罗新伟 罗新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石景 山区,公民身份号码为41010519701015****。自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恒华科 技董事、副总经理。 (四)陈显龙 陈显龙,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公民身份号码为42061919760908****。自2010年1月起,担任恒华科技董 事,现任恒华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一年均未与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中国人寿广场B座7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保荐代表人:郑睿、郝智明 项目协办人:张莉 项目组成员:刘俊清、孙帅鲲、宋杨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德晶 经办律师:陈中晔、张文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010-65578066 传真:010-65578016 (三)公司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永春、王�h、吕庆翔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联系电话:010-88827616 传真:010-88018737 (四)公司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h、吕庆翔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联系电话:010-88827616 传真:010-8801873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5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1 江春华 17.51 30,806,300 2 罗新伟 11.63 20,462,400 3 方文 11.63 20,462,400 4 陈显龙 9.05 15,915,600 5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9 9,657,600 6 胡宝良 3.10 5,449,500 7 陈晓龙 2.78 4,888,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 8 2.00 3,523,539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9 2.00 3,518,558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10 1.59 2,795,465 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6.79 117,479,56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1 江春华 19.43 38,342,379 2 罗新伟 12.91 25,468,072 3 方文 12.91 25,468,072 4 陈显龙 10.04 19,809,000 5 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9 9,657,600 6 胡宝良 2.76 5,449,500 7 陈晓龙 2.48 4,888,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 8 1.79 3,523,539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9 1.74 3,432,728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10 1.42 2,795,465 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0.37 138,834,55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公司董事长江春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536,079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5.15%,公司董事、总经理方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5,005,672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3.3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显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893,4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8.1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新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5,005,672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3.35%。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21,440,823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72,619,850 41.29% 94,060,673 47.67%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3,267,750 58.71% 103,267,750 52.33% 三、合计 175,887,600 100.00% 197,328,423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将有所改善。 以公司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为基准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 完成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86.98万元,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资产总额(万元) 102,052.91 175,739.89 负债总额(万元) 36,374.69 36,374.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65,533.47 139,220.45 资产负债率 35.64% 20.70% 总股本(万股) 17,588.76 19,73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3.73 7.06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且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扩大产品产能,丰富产品线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高端产品供应能力及研发实力,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财务结构相对稳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周期,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可能有所下降。项目顺利投产后,将产生良好的现金流和利润,将提高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增强盈利能力,扩大收入规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02,052.91 100,869.65 72,271.38 55,920.89 负债总额 36,374.69 25,763.73 8,209.00 3,484.09 股东权益 65,678.22 75,105.92 64,062.38 52,436.80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533.47 72,924.54 62,960.79 52,436.80 东的股东权益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29,378.18 60,330.27 39,178.59 22,763.77 营业成本 24,490.25 47,027.06 30,188.79 16,647.92 营业利润 4,864.14 13,523.35 8,989.80 6,115.85 利润总额 5,406.45 14,588.17 10,571.52 6,631.21 净利润 4,861.59 13,432.69 9,108.49 6,061.70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 4,759.65 12,542.89 8,066.66 6,061.70 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 4,269.28 12,310.46 6,986.16 5,628.46 东的净利润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9.94 1,446.07 -587.52 2,289.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29.08 -4,917.22 -6,798.97 -1,48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9.38 9,300.21 3,139.67 20,523.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22.77 5,837.55 -4,246.63 21,328.0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71 0.46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71 0.46 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2% 18.69% 13.75% 1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69% 18.17% 12.02% 14.78%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45 0.08 -0.03 0.26 额(元/股) 项目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3.73 4.15 3.58 6.03 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5.64% 25.54% 11.36% 6.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盈利能力 公司是一家面向智能电网的信息化服务供应商,致力于运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和理念,为智能电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专业化信息服务。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软件服务、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硬件销售以及建造合同。 报告期内,反映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软件服务 46,286.08 28,096.68 39.30% 28,786.28 17,307.34 39.88% 18,370.02 9,571.36 47.90% 技术服务 8,872.87 5,701.13 35.75% 6,224.35 4,063.13 34.72% 3,931.64 2,413.82 38.61% 软件销售 4,186.66 46.98 98.88% 3,601.58 35.71 99.01% 304.71 10.40 96.59% 硬件销售 716.37 508.25 29.05% 566.38 437.13 22.82% 157.41 120.63 23.37% 建造合同 268.29 228.41 14.87% - - - - - - 合计 60,330.27 34,581.45 42.68% 39,178.59 21,843.31 44.25% 22,763.77 12,116.21 46.77%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68%、44.25%、46.77%,波动 较小,表明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盈利能力较好。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 35.64% 25.54% 11.36% 6.23% 流动比率(倍) 2.34 3.34 7.35 19.12 速动比率(倍) 2.02 3.11 6.55 16.4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34、3.34、7.35和19.12,速动 比率分别为2.02、3.11、6.55和16.44,表明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64%、25.54%、11.36% 以及6.23%,公司负债水平较低,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三)资产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反映发行人主要资产运营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存货周转率(次/年) 2.07 5.60 3.24 2.2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58 1.58 1.73 1.66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9 0.70 0.61 0.5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7、5.60、3.24和2.21,周转率逐年上 升,存货周转状态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58、1.58、1.73和1.66, 略有波动。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9、0.70、0.61和0.54。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29.94万元、1,446.07 万元、-587.52万元和2,289.8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质量较 好。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4.98元/股,发行数量为21,440,823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88.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3,130,200.5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869,788.00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即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将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恒华科技本次发行过程合法、有效;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4、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推荐意见 东方花旗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东方花旗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1,440,823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9月25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律师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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