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验资报告
2017-09-27 20:02:57
发布机构:恒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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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7]17276号
目 录
验资报告 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验资事项说明 5
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7]17276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887,6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75,887,600.00元。根
据贵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及贵公司于2017年3
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该等议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5号《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5.05 元/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398,002股(含本数)。由于贵公司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05元/股调整为34.98 元/股。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34.9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不超过21,440,823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440,823
股,发行价格34.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88.5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13,918,012.55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736,081,975.99元。加上发行费用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787,812.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6,869,788.00元。其中:新增注
册资本 21,440,823.00 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肆万零捌佰贰拾叁元整),增加资本公积
715,428,965.00元(大写:柒亿壹仟伍佰肆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887,600.00元,股本为人
民币175,887,600.00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
月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58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97,328,423.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97,328,423.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银行进账单及银行函证
5.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批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7年09月20日
公司名称: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 实收资本(其中:新增实收资本)
资本 其中:货币出资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合计 金额 占新增注册 占新增
资本比例 金额 注册资本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 21,440,823.00 21,440,823.00 21,440,823.00 21,440,823.00 100.00% 21,440,823.00 100.00%
股/非流通股
合 计 21,440,823.00 21,440,823.00 21,440,823.00 21,440,823.00 100.00% 21,440,823.00 100.00%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7年09月20日
公司名称: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出资 出资 增加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
比例(%) 比例(%) 额的比例(%) 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2,619,850.00 41.29 94,060,673.00 47.67 72,619,850.00 41.29 21,440,823.00 94,060,673.00 47.6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267,750.00 58.71 103,267,750.00 52.33 103,267,750.00 58.71 103,267,750.00 52.33
三、总股本 175,887,600.00 100.00 197,328,423.00 100.00 175,887,600.00 100.00 21,440,823.00 197,328,423.00 100.00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
和网上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行
1,208.0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632.00万股,老股东转让576.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3号)同意,贵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恒华科技”,股票代码“300365”。贵公司已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2月26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2001773517。首次发行后总股本4,832.00万股,经多次注册资本变更,此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887,6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75,887,600.00元。
经2017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5号《关于核准北京恒
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40,823股新股。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4号楼3层。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
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贵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及贵公司于2017
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该
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5号《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5.05元/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398,002股(含本数)。由于贵公司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05元/股调整为34.98元/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21,440,823股。本次发行后,贵公司发行股票197,328,423股,每股面值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328,423.00元,
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97,328,423.00元。
三、审验结果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49,999,988.54元,扣除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及承
销费用13,499,999.79元后,余额736,499,988.75元已于2017年09月19日,通过主承销商东
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0002456600018462425账户
70,000,000.00元,江苏银行德胜支行32210188000056451账户80,000,000.00元,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77070122000035169账户586,499,988.75元。扣除根据合同约定应
付本次增发的律师费用、验资费用、股票登记费用418,012.76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736,081,975.99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787,812.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36,869,788.00元,其中:增加股本21,440,823股,增加资本公积715,428,965.00元。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887,6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
21,440,823.00元(大写:贰仟壹佰肆拾肆万零捌佰贰拾叁元整),增加资本公积715,428,965.00
元(大写:柒亿壹仟伍佰肆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伍元整)。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97,328,423.00
元(大写:壹亿玖仟柒佰叁拾贰万捌仟肆佰贰拾叁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