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7-126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信息如下:
中文名称变更前: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变更后:新乐视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变更前:LESHIINTERNETINFORMATION&TECHNOLOGY
CORP.,BEIJING
英文名称变更后:NEWLESHIINFORMATION&TECHNOLOGY
CORP.,BEIJING
以上中英文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将向交易所递交证券简称变更申请,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证券简称变更前:乐视网
证券简称变更后:新乐视
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104”。
二、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经过2017年上半年的一系列战略调整,继承以用户体验为核心、“平台
+终端+内容+应用”的生态理念,集中资源聚焦大屏生态优势领域,结合分众自制和内容开放的内容战略,并辅以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手段,打造以智能电视为核心的大屏互联网家庭娱乐生活。通过本次战略调整,公司确定的目标是成为以家庭互联网为平台的文化消费升级大潮的引领者。
为了进一步契合公司新的战略调整,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名称变更,经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二条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第二条 新乐视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中文名称:新乐视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E SHI INTERNET 英文全称: NEW LE SH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RP.,BEIJING CORP.,BEIJING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仍然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目前,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等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尚待
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公司名称变更、证券简称变更后,证券代码不变。 3、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