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79:圣达生物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10-08 15:37:04
发布机构:圣达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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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4,637.69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0,1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572.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07.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天健验[2017]3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将投资于“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和“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环评核准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号 总投资 投资额 文号
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 池经信技术 池环函
1 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 12,264.37 8,000.00 [2015]34号 [2015]232号
目
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 天经技备案 天环建许字
吨 13,525.03 8,380.00 [2015]55号 [2015]62号、台
2ε -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 天经技备案 环建[2010]56
项目 [2015]56号 号、台环建函
[2015]8号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 天经技备案 天环建许字
3 院项目 6,017.97 2,200.00 [2015]58号 [2015]61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7,027.45
合计 46,807.37 25,607.4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7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637.69万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085号《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
号 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 8,000.00 3,987.77
1 吨叶酸技改项目
2 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 8,380.00 649.92
ε -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
合 计 16,380.00 4,637.69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637.6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637.6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085号《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37.6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085号《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085号)、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圣达生物本次以募集资金4,637.69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37.69万元的事项:
1、已经圣达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3、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圣达生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会计师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