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11 股票简称:
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周学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
总股本的0.54%,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3.2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发行价格。
董事王新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00000股(占总
股本的0.43%,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6.8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周学军、王新华来函,来函称截至2017年10月10日,周学军、王新华根据个人资金安排实际情况,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周学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4,30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全部属于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董事王新华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4,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9%,全部属于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大股东、董监
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周学军、王新华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按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计算,目前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对此进行进展公告。
(二)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