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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0 17:05:45 发布机构:北信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码:2017-060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5:00至2017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503,88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503,88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4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80,47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6,700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含 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审查,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杨雪律师、吴江涛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有二零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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