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28 证券简称:
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股东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龙佳都”),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堆龙佳都发来的《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之“二、未来
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中所述的“堆龙佳都可交换债权尚处于换股期,不排除债权人换股的可能性,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时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佳都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考虑到堆龙佳都可交换债债权人换股的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堆龙佳都可交换债权尚处于换股期,不排除债权人换股的可能性,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减持佳都科技股份的计划。在可交换债债权人换股完成后6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在换股完成6个月后,至2017年9月30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的12个月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增持佳都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将基于对佳都科技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除上述内容外,堆龙佳都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