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0:维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
2017-10-20 18:07:47
发布机构:维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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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股票代码:600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9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维维股份约6.05%的股份,合计101,140,000股股份。
四、2017年10月19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方正证券”)与章霖(身份证号:360102197906261218)签订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拟转让其持有的维维股份约6.05%的股份,合计:101,140,000股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减持的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维维股份/上市公司 指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善赢1号集合计划 指 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邮政编码:410015
注册资本:82.3亿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高利
主体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
营业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9楼
电话: 010-68585633
传真: 010-68585927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务
1 高利 男 56 硕士研究生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
2 汪辉文 南 56 硕士研究生 董事
3 何亚刚 男 53 硕士研究生 董事
4 廖航 女 38 硕士研究生 董事
5 徐昂扬 男 39 本科 董事
6 叶林 男 54 博士 独立董事
7 胡廷华 男 45 硕士 独立董事
8 李明高 男 47 硕士 独立董事
9 吴姚东 男 48 博士 主要负责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性质
(%)
1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2,284,609,852 27.7500 A股流通股
2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1,799,591,164 21.8600 限售流通A股,A
股流通股
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 197,556,999 2.4000 A股流通股
限公司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186,264,862 2.2600 A股流通股
公司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138,731,200 1.6900 A股流通股
责任公司
6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27,048,700 1.5400 A股流通股
7 万华天智投资发展有限 121,900,000 1.4800 A股流通股
公司
8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105,955,845 1.2900 限售流通A股
限公司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0,626,066 1.1000 A股流通股
(陆股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60,226,933 0.7300 A股流通股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5,112,511,621 62.1000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信息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的善赢1号集合计划除持有维维股份的已发行股份外,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无持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方正证券善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于2016年5月16日与GIANT HARVEST LIMITED签订《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合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GIANT HARVEST
LIMITED持有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共计151,300,000股,约占维维股份总股本9.05%。
因资管计划临近到期,所持有的维维股份已满6个月,现拟通过减持实现投资收益。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维维股份101,140,000股,约占维维股份总股本6.0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之后,受让方持有维维股份约6.05%的股份;转让方不再持有维维股份的股份。
2、定价基准、发行定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协议转让的定价基准日为2017年10月18日,转让价格确定为5.00元/股,受让方拟以现金受让本次拟转让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相关批准
无
4、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无
5、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本次认购的目标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6、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
7、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维维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
①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③协议各方签署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④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2、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赢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盖章)
代表(签字):高利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2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维维股份 股票代码 600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
称 公司(作为管理人,册地 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代表“方正证券善赢 22-24层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定□ 继承□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01,140,000股
持股比例:约6.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0股
变动比例:约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0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方正证券善赢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盖章)
代表(签字):高利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