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马卫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卫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马卫国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卫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马卫国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名韩景利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景利先生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且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韩景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景利先生的有关材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韩景利先生个人简历
韩景利先生,1969年4月出生,1992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
学位,2003 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1992年11月――1999年2月,在沧州市住宅建设公司财务科工作;1999年3
月――2000年9月,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和资产评估部工作;
2000年10月――2003年12月,在北京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担
任审计经理职务;2004年1月――2005年12月,在北京中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工作,担任主任会计师工作;2006年1月至今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担任高级合伙人。同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目前担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源兴业房地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景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韩景利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