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53 证券简称:
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17-099
北
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
股票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先生拟于2017年10月2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发展。增持所需资金由李平先生自筹取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李平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人基本情况
李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公司176,202,762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34.09%。
3、增持计划
李平先生计划自2017年10月23日起12个月内,在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李平先生个人、李平先生控制的企业或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实施人”)账户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东土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增持所需资金由李平先生自筹取得。
4、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
二、 其他说明
1、李平先生承诺:增持计划实施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李平先生持有公司176,202,762股股份,占公司
总
股本的 34.09%,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李平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