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25:*ST青松关于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17-10-23 22:03:44
发布机构:青松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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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编号:临2017-050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阿
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2.2亿元,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0.9亿元,无累计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2亿元、向广发银行申请贷款0.2亿
元,计 2.2 亿元,期限一年,由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PVC生产线设备(资产价值合计17378.31万元,评估净值1.7亿)抵押给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237万元)32.82%的股权(计5,000万元)质押给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抵押(质押)合同之日起一年。
2、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贷款0.9亿元,期限一年,由阿拉尔市新
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边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所持有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9.07%股权(计9,000万元)质押给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经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军垦大道西1072号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8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江山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仓储物流;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绿化管理;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公交客运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房屋租赁。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30,822.25
万元,总负债390,423.14万元,净资产539,722.25万元,资产负债
率 41.94%;营业收入 102,840.7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242.70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43,094.66万元,总负
债402,418.49万元,净资产540,298.54万元,资产负债率42.67%;
营业收入24,312.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76.29万元。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新苑小区六号楼623号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全志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土地开发整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共设施投资与管理。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0,902.41
万元,总负债344,433.73万元,净资产495,153.28万元,资产负债
率 40.96%;营业收入 121,058.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964.56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28,989.10万元,总负
债331,296.32万元,净资产495,155.47万元,资产负债率39.96%;
营业收入52,477.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2.19万元。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等级为AA。
公司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2亿元、向广发银行申请贷款0.2亿
元,计 2.2 亿元,期限一年,由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PVC生产线设备(资产价值合计17378.31万元,评估净值1.7亿)抵押给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237万元)32.82%的股权(计5,000万元)质押给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抵押(质押)合同之日起一年。
2、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贷款0.9亿元,期限一年,由阿拉尔市新
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边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所持有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9.07%股权(计9,000万元)质押给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二项反担保事项,同意公司以部分资产抵押和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作为上述二个被担保人公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上述二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本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6800
万元,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0%。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