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股份:关于富华和众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2017-10-24 18:25:41
发布机构:万福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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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华和众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背景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和众”)日常运营的需要,富华和众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贸易额度及流动资金借款等。
二、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申请授信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情况
主体
佳沃股份提供4,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国星股份提供4,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青岛海买提供4,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夏银行青 不超过¥4,200
富华和众 张志刚及其亲属李媛、李宏伟及其亲属韩明分
岛城阳支行 万元
别提供4,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张志刚、李宏伟分别以个人房产提供4,200万元
的抵押担保
注:1、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青岛海买网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买”)系富华和众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国星股份股东大会上签署相关表决文件。
本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国星股份、青岛海买、自然人张志刚及其亲属李媛、自然人李宏伟及其亲属韩明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国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富华和众在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申请人民币4,2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张志刚、李宏伟分别以个人房产提供4,200万元的抵押担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富华和众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3月25日
3、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5、注册资本:600万元
6、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文化办公用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建筑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富华和众为国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016.12.31 2017.9.30
资产总额 130,012,766.09 47,428,990.50
负债总额 108,661,352.13 22,399,469.30
其中:流动负债 108,661,352.13 22,399,469.30
银行贷款 24,799,775.00 995,535.00
净资产 21,351,413.96 25,029,521.20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256,591,714.31 173,559,440.87
利润总额 187,423.58 4,904,142.99
净利润 100,862.70 3,678,107.24
五、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富华和众在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4,2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富华和众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7,534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其中控股子公司国星股份、国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富华和众互相担保59,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22%,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富华和众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200万元授信额度,是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本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富华和众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