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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4 23:04:08 发布机构:冠昊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7-08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 下午16:5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 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 志福先生主持。 一、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志福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薛志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薛志福先生:男,193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职称,2008年5月至 今担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64年7月医学院毕业后参加 工作,2001年退休,期间曾任新疆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卫生部科教司计划处长, 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截至公告日,薛志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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