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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7-10-25 19:22:33 发布机构:新莱应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7-05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自2017年10月16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现公司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11月16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停牌后1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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