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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1:方正科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6-09-02 17:15:03 发布机构:方正科技 我要纠错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 目录 目 录......2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3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3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投票时间......3 三、出席人员......3 四、会议审议事项......3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6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0日14点3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1A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止 三、出席人员 1、截至2016年8月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 1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 √ 2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6年8月24日,鉴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又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再次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17年8月23日。 除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再次延长外,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6年8月24日,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又即将到期,为确保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17年8月23日。 除再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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