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878:武进不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7-11-13 18:01:57
发布机构:武进不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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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武进不锈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5,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4.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093.5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4,318.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774.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658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核准情况
号 (万元) (万元)
1 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 23,809.00 23,809.00 常发改备[2013]3号
2 年产6,000吨油气输送用不锈钢焊管 17,767.00 17,767.00 常发改备[2013]1号
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223.50 3,223.50 常发改备[2013]2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25,975.22
合计 84,799.50 70,774.72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涉及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年产 3,500 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年11月13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51.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356.81万元,另包含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10,000.00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
金10,356.81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23,809.00
累计利息净额 72.26
已支付 13,524.45
累计投入 尚未支付 1,626.80
小计 15,151.25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3,524.45
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356.81
未到期理财产品 10,000.00
注: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保本增益系列65期收益凭证”,该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35%,投资期限为 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三、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7年11月13日,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金额为10,356.81万元,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产生节余金额的主要原因包括:
1、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在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2、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合理地降低了部分实施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尚
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先期购买的10,000.00万元理财尚未
到期,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暂存于原账户,待理财到期后,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相关法规规定进一步安排,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五、决策程序
1、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3,500
吨特种不锈钢钢管项目予以结项。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年产3,500吨特种不锈钢钢
管项目予以结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方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武进不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武进不锈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武进不锈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倪霆 顾庄华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