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2017-11-14 19:38:54
发布机构:世纪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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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6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
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次交易需进一步协商谈判,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七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酷投资”)近日与李刚、樟树市浩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宇投资)就股权转让事项初步达成一致,签署《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李刚向七酷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文脉互动”、“目标公司”)30%股权和权益,转让价格为8,823.53万元,浩宇投资向七酷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文脉互动21%股权和权益,转让价格为6,176.47万元。七酷投资共计以1.5亿元价格受让文脉互动51%股权和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文脉互动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李刚
李刚,系中国公民,居住在四川省营山县,身份证号码为51132219851O******,系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股3O%。
李刚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樟树市浩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樟树市浩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宇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2MA35GJCA43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中药城E1栋25号楼19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志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6年2月24日至2036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樟树市浩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浩宇投资系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股21%。
樟树市浩宇投资管理中心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18387751N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633房间
法定代表人:樊英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14年12月12日至2034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策划;网页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项目投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樊英杰持有49%的股权、李刚持有30%的股权、浩宇投资持有21%
的股权
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2016年度 2017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 6,736,378.76 14,743,779.72
负债总额 8,674,841.75 5,455,945.64
应收款项总额 12,347.37 8,867,270.71
净资产 -1,938,462.99 9,287,834.08
营业收入 17,118,003.40 29,283,611.33
营业利润 -384,588.49 11,226,297.07
净利润 -384,588.48 11,226,29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644,261.54 -1,369,686.82
量净额
3、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七酷投资共出资自有资金1.5亿元,交易价格综合参考了文脉互动成长性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本次交易中,樊英杰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分别不低于5,OO0万元、6,OO0万元、7,200万元。
标的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数较为合理,对比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具有其合理性。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估值
各方确认,根据目标公司经营状况,协商估值为3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
本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暂定的经营资产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具体由各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受让方将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最终以审计报告确认为准。
2、股权转让
李刚作为目标公司自然人股东,愿意向七酷投资转让自己持有的30%股权和权益,转让价为8,823.53万元,浩宇投资愿意向七酷投资转让自己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1%股权和权益,转让价为6,176.47万元。七酷投资共计以1.5亿元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共计51%股权和权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转让付款
待标的公司转让协议正式签订后五(5)个工作日内,七酷投资支付转让款8,823.53万元的50%给转让方李刚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支付转让款6,176.47万元的50%给转让方浩宇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尚未支付的50%的股权转让款在股权登记工商变更完成后五(5)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给转让方李刚和浩宇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4、公司利益
各方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后,目标公司和股东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采取任何减损公司价值的措施,除为公司运营所需以外,不得对外负债、担保、处置公司资产。同时公司高管应保持团队稳定,不得辞退核心骨干人员。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凡是发生上述情况的应当及时通报受让方。
5、业绩承诺
樊英杰作为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从2018年至2020年,目标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不低于5,OO0万元人民币的净利润值;2019年年度经营业绩不低于6,OO0万元人民币的净利润值;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低于7,200万元人民币的净利润值。
6、业绩补偿
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受让方承诺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在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计经营业绩未能达到承诺目标时,樊英杰应根据未完成业绩的比例向七酷投资进行股权补偿,具体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股权补偿额=(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目标一3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51%
7、违约定金
为确保本此股权转让对双方具有约束性,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五(5)日内,受让方应当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总额的20%(即人民币3,OOO万元),其中应支付给转让方李刚1,764.7万元,应支付给浩宇投资1,235.3万元。若因转让方无故违约造成本次股权转让无法进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受让方无故违约放弃本次收购,不再返还定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填充游戏产业,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互联网游戏产业,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七酷投资本次交易使用其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文脉互动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规划,出于提升公司业务的考虑,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推进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本次交易尚在初期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未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北京文脉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