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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电气:关于签署200MW风电BT总承包工程的公告  

2017-11-20 12:18:19 发布机构:九洲电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 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 2017-086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200MW 风电 BT 总承包工程的公告 一、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结算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3、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 1)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 能受外界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不能按时完工,给合同履行带来一 定的不确定性。 ( 2)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 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违约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2017 年 11 月 16 日,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亚 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金湖风电合同”),合同总价款 85,000 万元(大写: 捌亿伍仟万元整),约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64.42%;与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亚洲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以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简称 “宝应风电合同”),合同总价款 87,000 万元(大写:捌亿柒仟万元整),约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65.93%;共计合同总价款 172,000 万元,约占 2016 年度营业 收入的 130.35%。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1、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8310000824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金湖县闵桥工业集中区健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产品的研发、销售;风力发电站的投资、建设。 2、 亚洲新能源( 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亚洲新能源( 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10230001977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西首 法定代表人: 代兆倩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新能源投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 (二)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上述两家公司与本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交易,上述合 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三) 履约能力分析 1、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 2016】 1418 号文件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经审查亚洲新能 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 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 亚洲新能源( 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 2016】 1417 号文件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经审查亚洲新能 源( 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 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1、金湖风电合同 工程名称: 亚洲新能源金湖县100MW风电场 工程地点: 金湖县闵桥镇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苏发改能源发【 2016】 1418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 100MW 2、宝应风电合同 工程名称: 亚洲新能源宝应县100MW风电场 工程地点: 金湖县闵桥镇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苏发改能源发【 2016】 1417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 100MW (二) 项目的建设内容 合同总承包范围为亚洲新能源金湖县100MW风电场、亚洲新能源宝应县100MW风电 场设备的施工图纸设计、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办公 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 ( 三)工程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暂定为2019年6月30日完工 (四)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 BT总承包合同价格 1、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风电场工程 BT 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大 写:捌亿伍仟万元整)。 2、 洲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工程 BT 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 87,000 万元(大 写:捌亿柒仟万元整)。 如有变更,变更执行项目当地最新电力安装工程或土建施工工程预算标准在 BT 承包额中增减。 (六)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1、 预付款:本合同采取总承包方垫资建设,无预付款; 2、进度款:总包方负责协助业主方进行融资,业主方依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及融 资到位资金,将所有融资到位款全部用于支付总承包进度款;至并网发电,累计应 支付总承包额 70%的进度款; 3、 验收款:完成竣工验收决算日为 T 日。 T+37 日内,业主方累计支付 BT 总承 包额的 80%; 4、 T+365 日前, BT 业主方支付 BT 总承包额的 20%;具体金额按竣工验收决算 金额进行调整。 5、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七) 付款保障措施 1、 业主方承诺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 BT 总承包本项目新形成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设备、经营权)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有; 2、 项目并网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项目的发电收益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 有,直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发电收益所得不可抵减业主方欠 BT 总承包方欠款; 3、 项目股东持有该项目的全部股权质押至 BT 总承包方并办理工商质押登记。 (八) 违约责任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的责 任或义务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损失。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于2017年11月16日在哈尔滨签署,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确认收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转型 奠定了基础, 也是公司省外承揽的最大规模风电项目; 2、 在合同生效满足建设条件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及 资金的筹措, 合同的顺利执行有助于公司未来两年业绩的提升;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 书。 七、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 见证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湖风电总承包合同》及《宝应风电总承包合同》 项下九洲电气与合同相对方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亚洲新能源(宝 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真实存在,其分别具有签署相应合同的合法资格,并且《金 湖风电总承包合同》及《 宝应风电总承包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 效。 3、备查文件 ( 1) 公司签署的《 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 及《 亚洲 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 ( 2)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0MW 风电 BT 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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